“乡村振兴有我•我是非遗推荐官” 短视频征集大赛
发布时间:2023-05-08

一、征集时间

2023年5月5日至6月5日

二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
承办单位:扬州市非遗保护中心、扬州工艺坊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
协办单位:相关非遗保护单位

支持媒体:扬州发布

三、征集主题 

围绕“乡村振兴 非遗助力”为主题,开展“乡村振兴有我•我是非遗推荐官”短视频征集大赛活动。视频突出以扬州非遗项目、技艺为核心创作方向,从多个角度展开,能够充分展现非遗活态魅力,凸显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焕发生机活力,描绘“见人见物见生活”的生动图景。

四、参赛对象

全民参与。各类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。

五、参赛作品类别

短视频作品要求彩色,手法不限,单段或拼接均可。

六、参赛要求

1. 参赛作者将视频作品在抖音、小红书、微信视频号等网络视频号平台进行发布,视频带#乡村振兴有我•我是扬州非遗推荐官#话题。

2. 短视频作品格式为高清mp4,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,尺寸1080p及以上。

3. 投稿方式

参赛作品在完成平台发布后将相应的抖音视频链接、视频作品原件、个人基本信息以压缩包的形式,发送至邮箱390007088@qq.com,邮箱主题为“乡村振兴有我•我是扬州非遗推荐官”,即可视为参赛成功。

七、参赛说明

1.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不得为重复参赛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等合法权益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,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参赛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。

2. 主办方拥有将参赛作品提供给媒体进行刊播、展览、网络推广等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。

3. 参赛作品的流量,包括浏览量、点赞数、评论数、转发数等须为自然流量,严禁任何恶意竞争行为,一经发现作弊嫌疑取消参赛资格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
4.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八、评分标准

1. 初步网络评选

自作品发布之日起按照平台作品数据流量,平台点赞数(50%)+转发数(25%)+收藏数(25%)的计算结果进行评选,多平台可重复叠加,最终选取计算结果总分排名前30名进入专家评选环节。

 2. 专家评选

由专家评审团对入选作品进行综合打分,根据综合分确定10名最佳非遗推荐官、20个优秀作品。

九、奖项设置

1. 最佳非遗推荐官

获得纪念证书,以及价值1000元的非遗文创产品1

2. 优秀作品

获得纪念证书,以及价值500元的非遗文创产品1份。